1.招标条件
兰州工业学院新区校区三台常压燃气锅炉排污许可证办理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兰州工业学院三台15t/h(10.5MW)常压燃气锅炉排污许可证申领及竣工环保验收全过程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兰州工业学院新区校区校内锅炉房
锅炉参数:常压天然气热水锅炉,共3台,单台蒸发量15吨/小时,额定热功率10.5MW,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排放管道、排气筒、软化水处理系统、噪声治理设施;燃料为管道天然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水为锅炉软化排水、地面冲洗水;污染源包含设备噪声。
项目背景:三台燃气锅炉已建成,尚未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未组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需委托第三方环保技术机构完成全套手续办理、监测、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系统备案、取证全流程工作,直至取得有效排污许可证、完成环保验收网上公示备案。
2.2招标服务全部范围(交钥匙式全包服务)
第一部分:排污许可证全程办理服务
开展全面现场核查:梳理锅炉原辅材料、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在线监测、管理台账、排污节点及执行标准;
开展排污单位分类判定、许可管理类别核定、排污许可执行标准确认工作;
编制排污许可申报全套资料:包含排污单位登记表、排污许可申请表、自行监测方案、台账管理制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模板、产排污核算、许可排放量测算;
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线上填报、资料上传、问题整改复核,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技术审核与现场核查;
提供排污许可申领全过程答疑、补正材料编制、沟通协调服务,直至招标人成功取得正式纸质及电子排污许可证;
配套服务:提供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指导、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年度排污执行报告填报指导、环境管理台账标准化搭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梳理服务。
第二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流程服务
资料收集:收集环评及批复、锅炉设备资料、低氮改造资料、燃气合同、废水/废气治理台账、历史监测数据;
开展现场勘查,编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负责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并承担全部监测费用;
根据监测数据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完整版),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中燃气锅炉相关标准要求;
编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公示稿、验收信息登记表等全套文件;
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会:负责专家邀约、会场布置、资料装订、会议记录、评审问题整改方案编制、复核整改材料;
完成验收网上公示、全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及验收备案工作,出具验收备案完成凭证;
第三部分:兜底配套服务
全过程对接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协调所有现场核查、资料审核、评审相关事项;
服务期内免费提供环保政策咨询,以及排污许可、环保台账、自行监测、环保监管检查帮扶指导;
所有报告、台账、公示、备案、许可证等配套资料统一装订为纸质版(6套),并制作电子光盘(2套)移交招标人;
因投标人方案编制、资料准备、监测实施、沟通协调不到位产生的整改、复测、二次评审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3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同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环保验收备案;逾期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主体,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技术咨询、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技术服务、环境监测咨询等相关业务内容。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环保处罚记录,可提供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可提供近6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将于开标前现场查询核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专项技术业绩与人员要求
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7月至今)须至少完成3项及以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领与竣工环保验收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验收备案截图、排污许可证复印件等作为业绩佐证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配备全职项目负责人1名,该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环境工程师职称;近3年主持过至少2项及以上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该负责人社保证明、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技术团队要求: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环保技术人员,上述人员至少1人须持有环保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兰州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场地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能够保障24小时完成环保现场应急对接;
投标人须能够独立完成产排污核算、低氮燃气锅炉达标排放技术校核、排污许可限值测算工作,熟悉甘肃省、兰州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竣工环保验收地方监管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7日,每日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兰州工业学院后勤管理处325室
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用于现场核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5)信用查询截图、纳税及社保凭证。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开标地点:兰州工业学院后勤楼306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密封破损、资格材料不全、报价超出限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到场参加开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维度为:商务业绩(35分)、技术服务方案(40分)、投标报价(20分)、本地化服务及售后保障(5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服务成果交付与验收标准
硬性交付成果清单(缺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履约)
(1)有效排污许可证(电子版本+纸质正本);
(2)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截图、全国环保验收备案回执;
(3)全部纸质资料6套、电子存档文件2套。
验收标准:全部文件通过兰州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许可证核发、环保验收完成网上备案,锅炉废气、废水、噪声全部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排放限值。
8.其他说明
所有监测费用、专家评审费用、资料编制费用、公示费用及协调相关杂费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中标人服务周期至排污许可证有效期第一年结束,免费提供1次年度排污执行报告填报指导;服务期内若因政策更新需要变更排污许可相关资料,中标人需免费完成资料修改与上报工作。
若因投标人技术方案存在缺陷、监测结果不达标、资料编制错误,导致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竣工验收不通过,中标人需无偿重新开展全部工作,并承担所有复测、评审相关费用,同时需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联系方式
联系人:种老师
联系电话:13919829979
兰州工业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