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商铺、超市、理发室:
食品、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食品、消防、卫生、安全、市场监督等五部门联合对学校商铺、超市、理发室进行了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已反馈学校,要求学校即知即改。3月下旬、4月份监管部门会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复查督查。学校高度重视,要求后勤管理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商铺的监管。
一、抽查存在的问题
1.健康证过期未办理
2.便利店酸奶未专柜存放
3.食品落地,未做到离地离墙10公分
4.临期食品未标注,过期食品未能及时下架
5.保健品没有专区专柜等
二、整改要求
为加强商铺管理,优化校园环境,保障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治安、消防和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周边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要求学校商铺、超市、理发室重视问题,抱着对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负责的态度,认真整改。
1.各商铺必须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和承租合同一致。禁止经营自制食品,禁止出售学校明令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电炉等),校园超市禁止出售烈性白酒、香烟给学生。
2.经营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做好食品采购、储存等安全卫生工作,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产生油烟油污。严禁出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包装以及过期食品。
3.食品销售、美发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过期应及时补办,证件过期人员不许参与加工、经营、销售。
4.临期食品明确标注,过期食品及时下架,不得销售。
5.其他商铺按照所售商品、食品销售规范执行。
6.各商铺要认真对待食品及消防安全,后期若因整改不到位,监管部门复查检查不合格,学校直接会责令停业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4年3月18日